創業心得:身兼 Founders 及 Funders 的問題
我綜合自己創業十多年來做過的決定,有時有好的結果,有時有壞的結果,而不少壞的結果,似乎是與自己身兼 Founders 及 Funders 這情況有關。
決策結果的好壞,往往與運氣有關,我們不應為好的結果而變得自大,亦不應為差的結果而過於自責。但是,我們亦應持續檢討,以提昇自己的勝算及回報。我這次要檢討的,是作為創辦人 (founder) 的我,同時又是金主 (funder),這兩個角色有一定程度的衝突,這似乎令我在創業路上作出不少出現了壞結果的決定。在檢討前,我們要先搞清楚 Lifestyle 企業與 VC backable 初創的分別。
在創業初期,不少創辦人都是通過「bootstrapping」來支持公司的早期發展,即靠自己出錢,不求人。這往往又會有兩種方式,即 (i) 打著工賺錢然後用餘暇時間來創業,或 (ii) 打工時儲了些錢,然後辭工全職創業。
VC Backable 初創 - go BIG or go home
對我而言,我創業是為了做大事, “go big or go home”,所以我自己是不會採用 (i) 的模式,正所謂「坐這山,望那山,一事無成。」,出賣自己寶貴的光陰,戀棧穩定的月薪,如何能夠在競爭此激烈的初創界競爭呢?而且,既然是做大事,其實就是選擇了 VC backable 初創之路,這就要靠創投融資,沒有專業的投資人會願意投資於連放棄打工都不敢的人。(見《創業心得:我犯了這錯誤八年,希望你不要再犯。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