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發員工的潛能,或不要。
作為初創創辦人,我們經常希望啟發員工的潛能,尤其是他們內心未開發的能力、創業家精神及領袖的特質,我一直認為這是創業者在這社會的功能之一。
我們一方面應該有這樣的心態,但一方面亦不能強求每個員工都具備這些潛力,因為絕大部份人只是希望安份守己做一個 Worker,這甚至與報酬沒有關係 - 不要給我憧憬,不要給我 upside,不要對我有過高期望 - 我只要做好 Worker 的角色,而且這往往在我們每人的成長階段初期已確立,當大家看看自己身處的職場,看看那些跑出來的領袖,很少會是忽然跑出來的大冷門,他們往往在生涯的初段就顯現出某些潛力 - 那怕是亮麗的外表亦是潛力的一種,機會一到,這些潛力就會釋放。
這沒有對錯之分,這只是一個心態的選擇,所以創辦人永遠是這麽少數,亦不見得做創辦人就一定能…